本報邢臺電(記者張會武 通訊員安雲亮)如今,騙子利用電信、網絡以及街頭小廣告,打著“辦證”的幌子實施詐騙的案例已不在少數,可騙過不少人。然而,在受騙者中,往往一部分人怕警方追責,卻不敢報案或不來立案。 8月9日9時許,邢台橋西唐女士報案,辦假證被騙500元。怕追責,她稱不敢來派出所所立案。民警電話中解釋了半天,唐女士才勉強來到派出所講述案情。
  原來,唐女士是一名往屆大學畢業生,幾天前她去一家企業應聘,卻意外地發現自己的大學畢業證書不見了。“沒有畢業證書,憑嘴說自己是大學畢業生,人家用人單位肯定不會相信的。”唐女士說,她想到原學校辦理畢業證書,路途遠不說,還需準備許多手續,很是麻煩。
  唐女士說,8月8日18時許,她晚飯後散步時,意外地發現一電線桿上有個“辦證”的小招貼,並按要求辦理了個人信息、學校名稱和照片等事宜,還匯去了500元錢的辦證費。對方也信誓旦旦地稱,他們就在邢台市居住,保證兩個小時後電話通知交貨。可到了第二天的8時許,唐女士也沒接到對方打來的電話送貨,著急的她立即打電話詢問。對方稱現在風聲很緊,要她再交1000元的保證金方能領證。考慮再三後,唐女士感覺自己受騙了,於是就打電話報警。當民警要唐女士來派出所立案時,她競稱“怕被追責不敢來。”為此,民警電話中解釋了半天,唐女士才勉強來到派出所立案。
  邢台市橋西公安分局達活泉派出所辦案民警告訴記者,根據治安法相關規定,買賣或使用偽造、變造的公文、證件、證明文件的,可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並處以相應的罰款。其實,眾多受害者和唐女士一樣,辦假證被騙後不敢報案,而假證販子也就是利用受害人這一心理大肆作案。因此,警方建議受騙人應積極報案,以便警方嚴厲打擊不法分子。同時,對於購買假證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人員,法律不會一概而論,公安機關會以說服教育為主,不會追其他責,因此沒必要害怕。
  (原標題:怕被追責女子辦假證被騙不敢報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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